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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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全国高校关工委工作十大品牌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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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3-16     发布人:
皖教关〔2014〕6号
 
各本科高校关工委:
  现将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关工委工作十大品牌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
  我省作为开展关工委品牌工作的起源地,理应在本次案例征集活动中有更高的自信和自觉。望各本科高校关工委认真对照《通知》要求,梳理出自身的强项,组织力量,书写出精品案例,积极应征,力争被教育部关工委采用。
  请各本科高校关工委于6月10日前报送1-2个案例至省教育厅关工委秘书处。


 

  联系人:李扬。电话:0551-62831870
  手机:13705518363
      邮箱:liyang@ahedu.gov.cn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邮编:230061
 
 
                          安徽省教育厅关工委
                           2014年4月10日
 
 
 
 

  关于开展全国高校关工委工作

十大品牌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教关委函〔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关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关工委:

为进一步推广和深化高校关工委工作十大品牌,集中宣传和展示高校关工委工作,树立典型,交流经验,扩大品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由教育部关工委主办、《关心下一代》杂志承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高校关工委工作十大品牌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征集各高校关工委在特邀党建组织员、五老报告团、主题教育活动、青蓝工程、校园文化传承、社团指导、大学生涯导航、老少共话、帮困助学、专题调研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二、征集条件

(一)实践性。推荐案例要来源于实际工作,具有丰富实践基础,形成比较成熟的工作机制。

(二)创新性。推荐案例要紧扣高校关工委工作十大品牌,方法上有创新,工作上有创造,富有特色。

(三)实效性。推荐案例要有实际成效,得到学校肯定和支持,老同志愿意并能够参与,广大师生欢迎并受益。

(四)指导性。推荐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高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材料要求

1、案例由案由(案例背景、案例摘要等)、具体内容(案例的主要做法)、成效(案例的实际效果)三个部分构成。

2、案例文本应当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文字简洁、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字数不超过3000字。

四、征集程序

(一)高校申报。请各省级教育关工委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好本省高校(含部属高校)案例申报工作。各高校向所在省教育关工委提交申报材料时间由各省级教育关工委自行确定。

(二)省级推荐。请各省级教育关工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把关,根据本省高校关工委工作实际,综合衡量确定向部关工委推荐案例。各省级单位推荐案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请于6月30日前将推荐表和案例文本及电子稿报送《关心下一代》编辑部,联系人:陈其昌,电话:021-63772665,邮箱:bjb1332@163.com,通讯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332号南开大厦11楼1102室,邮编:200011。

(三)组织评审。部关工委将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对各省级教育关工委推荐的案例进行评审,确定全国高校关工委工作十大品牌优秀案例。

五、推广应用

入选全国高校关工委工作十大品牌优秀案例将集结成册印发推广,并在教育部关工委官网、《关心下一代》杂志等媒体刊登。

 附件:全国高校关工委工作十大品牌优秀案例推荐表

 

                                                  教育部关工委

                                                        2014年 3月 5日

 

附件
全国高校关工委工作十大品牌优秀案例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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